常州市金坛良常初级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9/17 15:08:22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6341次
常州市金坛良常初级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用人制度,强化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位,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跨越发展,根据坛教委字〔202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精神,经学校党总支、校长室研究,报教育局批示,决定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中层干部队伍的进一步完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增强学校的生命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的工作热情,造就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中层干部队伍,确保学校管理上水平,办学质量上台阶,办人民满意的一流学校。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原则。选拔任用工作要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进行,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又要维护组织纪律。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过程和条件要重人品,重才能,重实绩,努力创设让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三)坚持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体现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
(四)坚持依法办事,讲求实效原则。确定选拔任用人员的条件、岗位、职数以及选拔任用程序等工作都要符合上级有关人事政策和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
三、中层管理机构设置及岗位职数
管理机构 | 办公室 | 教务处 | 教研处 | 学生处 | 总务处 | |
职 数 | 主 任 | 1 | 1 | 1 | 1 | 1 |
副主任 | 1 | 1 | 1 | 1 | 1 |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特别具有奉献精神、担当意识和事业责任心,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实绩突出。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业务水平,在课堂教学、德育工作、教育科研等方面是学校的骨干,具有相应的业务头衔和荣誉称号。
(三)担任正职的,一般应具有副职两年及以上的经历;担任副职的,应具有中层助理、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优秀班主任等其他具有管理经验人员)两年及以上经历。
(四)工作满3年且年龄45周岁以下的在编在岗教师。初聘中层干部,年龄不超过38周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五、选拔任用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确定方案(9月15日前)
根据学校现状,学校党政班子研究制订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并报请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成立组织机构(9月15日前)
为确保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有序,成立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卫平 副组长:周云峰
组员:钱小卫 黄雪峰
(三)宣传发动(9月20日前)
在学校校园内和校园网上公布中层岗位职数、职责、条件、工作程序。
(四)报名和推荐(9月22日前)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均填写《常州市金坛良常初级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报名表》,截止时间:9月22日下午6点。
民主推荐由学校党组织主持,经过下列程序:
1.会议推荐。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会议推荐应召集全体教职工参加,参会人数不少于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涵盖下列人员: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年级组(教研组)同事等。
2.个别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会议推荐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3.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五)资格审查(9月23日)
按照选拔任用条件,由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六)民主测评(9月27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得票数低的(以实际到会教师数为准)一般不列入考察对象。(学校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则进行竞争上岗。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应当经过下列竞争程序:
1.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比选择优;
4.民主测评,确定考察人选。
(七)考察考核、确定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以及推荐者的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综合考核情况,确定考察对象;然后结合学校工作需要,讨论决定中层岗位的拟聘人选,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八)聘任备案
中层上岗人员,由校长室颁发聘任证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六、职位管理
(一)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度。每届任期三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二)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职务:
1.年满50周岁的;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3.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4.长时间(半学期及以上)不能、不愿承担规定课务课时的;
5.由于身体原因,一年不能履行中层岗位职责的;
6.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职的。
(三)中层干部实行回避制度。具有下列情况的实行回避制度:
1.对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双方不得担任有相互隶属关系的中层职务,也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分管校级领导人的职务;
2.其中有一方担任学校正职领导,另一方不得在同一学校担任中层干部职务,或从事纪检监督、财务工作。
(四)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任期内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学校中层干部,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予以奖励。对免去中层干部职务的人员,岗位津贴发放至免职当月。
七、实施要求
(一)进一步调整、完善学校中层管理机构。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是学校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与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同步实施。
(二)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党政班子须共同配合,认真抓好竞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应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任人唯贤,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个人感情、裙带关系等选人的错误思想,真正把群众公认、教育教学实绩优良的人才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上来。
(四)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将逐渐与学校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对发展潜力大、实绩优的中层干部加大培养、使用、推荐力度,同时加强对非党干部和女干部的培养。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解释权在党总支、校长室。
常州市金坛良常初级中学
2021年9月14日
学校内设机构及岗位职数审核表
单位(盖章):常州市金坛良常初级中学
教职工数 | 94 | 班级数 | 25 | 学生数 | 1082 |
行政管理部门 | 原有岗位数 | 核定后岗位数 | |||
正职 | 副职 | 正职 | 副职 | ||
办公室 | 1 | 1 | |||
教务处 | 1 | 1 | 1 | ||
教研处 | 1 | 1 | |||
学生处 | 1 | 1 | |||
总务处 | 1 | 1 | |||
合计 | 1 | 5 | 5 | ||
审批意见 | 经研究,同意你单位设 个中层管理部门, 个中层管理岗位。
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中层干部调整前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经审核同意后返还。
常州市金坛良常初级中学中层干部选拔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最高学历 | 技术职称 | |||||
现任职务 | |||||||
工 作 经 历 | |||||||
选 聘 理 由 | 拟选聘岗位 | (1) | (2) | ||||
审 核 意 见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