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良常初级中学2021年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发布时间:2021/5/28 6:53:12 作者:校管理员 浏览量:3695次
金坛良常初级中学2021年秋学期新生入学通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金坛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小学毕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坛教字〔2021〕3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秋学期招生入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的经小学毕业考核的应届2021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8个班。
三、招生方式
免试入学。
四、招生范围
1.施教区四至范围
东:金湖北路;南:北环西路折至春风路经金宏大桥、东环二路折至晨风路;西:西城路折至白塔路;北:丹金溧漕河折至与丹阳市交界。
2.施教区主要覆盖
城北新村、阳光花园、丹丽花园、春风新村(春风一村)、春风二村、春风三村、凤凰城、联城村、凯尔尚郡花园、胡姬花园、西下塘、金谷华城东区(金禧园)、金谷华城西区(金桂园、紫金园)、东方一村、东方二村、东方三村、晨风小区、华庭嘉园、庵上、东村、柘荡村、史巷、上庄村、陈家庄、北圩等。
五、招生办法
实行网上登记、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并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学生入学。
5月28日,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张贴经教育局审核同意的入学通告;6月7日至18日,开通网上报名通道(http://zxzsbm.jtjyfw.net),本学区学生递交入学相关申请材料;7月3日至4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学校进行线下材料审核,家长持初审通过短信,带好相关材料到良常初级中学进行材料审核。
六、相关说明
1.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本区持有2021年7月30日及以前,属于自己产权并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产(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不包括商业用房)。产权人是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且所占比例达50%及以上。
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学生,可凭相关证明在我校依法入学:
(1)适龄学生户籍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且户籍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3.金坛籍和金坛有房产的学生报名,有关材料包括:(1)户口簿(学生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学生出生证明,(2)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公有产权房屋租赁证、拆迁安置协议等),(3)小学毕业证原件等。
4.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有关材料包括: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学生出生证明,(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3)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居住证(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4)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即一年以上本区社保凭证(2020年6月30日前参加金坛区社会保险)、与金坛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5)小学毕业证原件等。
七、温馨提示
1.对符合我区初中招生入学政策的学区学生,我校将进行报名登记材料审核,请家长根据招生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
2.7月10日前,我校公布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3.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我校将把相关造假信息提供给当地派出所,并报告区教育局。学生待入学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户籍已迁入本学区的转学学生,办理转学登记时间为放暑假前一周和秋学期开学前一周。因实施标准班额(50人/班)办学,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仅作登记。若有空余学额,逐一办理转学手续。
八、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519-82898803、82898805,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
微信公众号:常州市金坛良常中学
九、投诉电话
学 校:0519-82898800(校长室)
责任督学:13861123886
区教育局:82824278(基教科)、82881815(督导室)。
金坛良常初级中学
2021年5月28日
附:1. 金坛教育